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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段高铁绿色生态长廊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大同路至古黄河段)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1 访问统计数量:

 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对开发区段高铁绿色生态长廊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大同路至古黄河段)分包,采用比价方式产生成交单位现邀请具备条件施工单位参加本项目比价,本次比价采用公开比价方式进行。 

一、项目须知:

1、项目名称:开发区段高铁绿色生态长廊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大同路至古黄河段)

2、项目地址:高铁沿线开发区区域 

3、施工范围:场地清表及土方平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期:15

5、质量:合格

6、比价办法:合理最低价法(不低于预算成本价)

7、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8、最高限价:33万

二、项目简要说明:

开发区段高铁绿色生态长廊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大同路至古黄河段),做法及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参加比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报价要求:

1、本次价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3、比价单位必须按照比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份,并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且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比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4、报价文件组成:比价响应函、预算书、承诺书、资格审查必要条件(营业执照、须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5、报价人须自行做好现场踏勘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比价选择报价低的前2名作为成交候选人,首先通知第一名进行合同谈判及价格再商谈,达成一致后,确定为成交人;不能达成一致的,视为比价单位自动放弃,新城控股可与第二名进行价格商谈,达成一致的,可以确定为成交人;如还是达不成一致的,将组织第二次报价。

2、确定成交人后,应在5日内与新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3、特别说明:响应函报价不作为合同签订价,合同签订价需经合同谈判后确定。

比价文件接收信息:

比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11410:30时

比价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河路9号

(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策划部)

比价文件接收人: 李璐    

本次比价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李璐    电话:0517-83799861    15261711066


 
电话: 0517-83716099
传真: 0517-8371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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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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